民革祖国的未来 —— 民革章程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祖国和人民进步的政治团体。本会遵循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坚持国家的宪法和基本制度,倡导爱国、民主、科学、和谐的价值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第二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本会将始终坚持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是本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会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资格,认同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并且被本会接受为会员。
第四条 本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正式会员是本会的主要成员,团体会员是由社会团体代表组成,荣誉会员是在国家建设、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等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第三章 组织
第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最高执行机构是全国委员会。
第六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一次,产生全国委员会。全国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会设有各级组织。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为本级委员会,负责本级组织的工作。各级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上级委员会汇报工作,并接受指导。
为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民革人将继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商和治理,促进党和人民事业繁荣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