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继证监会宣布对广发证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后,广发证券方面晚间公告也进一步披露了相关细节。
根据披露,广东证监局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6 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 12 个月、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
其中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具体为: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领取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力领取 2017 年度、2018 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全部退回公司。
除此之外,秦力、欧阳西还分别收到了采取公开谴责、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对二人通过证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谴责并进行监管谈话。
另外,陈家茂、林焕伟、朱保力、肖晋、林焕荣、许戈文、李贤兵、何宽华共8人收到了广东证监局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
按照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拟认定陈家茂等8人为不适当人选,分别处以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0-2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或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或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