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风彩内黄县检察院起诉书
起诉罪名
被告人乔风彩,女,1985年出生,无固定职业,户籍地为河南省内黄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10月10日被内黄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内黄县看守所。
案件事实
自2021年8月起,被告人乔风彩多次在内黄县某商场内盗窃他人财物。在2021年9月12日晚,乔风彩盗窃了某顾客的手机,其行为被商场内的监控摄像头捕捉到。经警方调查后,发现乔风彩曾多次盗窃商场内的他人财物。综合证据,被告人乔风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辩护意见
被告人乔风彩对指控事实不认可,声称自己并未盗窃任何财物。其辩护人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商场内监控摄像头拍摄的嫌疑人并非乔风彩,且警方的调查结果存在瑕疵,要求对乔风彩的指控撤销。
然而,根据证人证言和现场监控显示,乔风彩明显涉嫌盗窃行为,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无法成立。因此,内黄县检察院一审起诉被告人乔风彩犯盗窃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罪并作出相应刑罚。
事实及证据,敢于担当的内黄县检察院已充分证明了乔风彩的罪行。在依法公正的审判过程中,对于被告人乔风彩的起诉请求,法院将给予严格的审查和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