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KBZB-2019-HH109H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城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已取得弥勒市财政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预算: 5775125.00 元 。 ( 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利润、管理费、运输费、保管费、施工、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
2.2项目地点:弥勒市城区内
2.3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标志牌、标志牌杆,隔离栏、道路标线及其他。具体数量和规格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须是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8 质保期:两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5 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3.6 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至今)有3个及以上类似的工程(市政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文件)
3.7 信誉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 行贿犯罪查询:近三年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省外企业需出示《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登记证书。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13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携带样品(小样)参与投标。样品项目详见采购清单,提交样品的款式、工艺、材料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样品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规格。
无样品或样品不全投标无效。中标后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所供货物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方能通过验收,如所供货物与投标样品不一致(包括本次采购中其他没有要求提供样品的产品,其质量、工艺与样品必须一致),则视为供应商未按样品要求供货,将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还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样品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评标小组将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供应商提供相应样品小样如下:
反光膜:按照“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提供样品。
反光玻璃珠:按照“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提供样品。
交通标线的胶水:按照“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提供样品。
4 . 招标文件 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 9 年 8 月 22 日至 201 8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供应商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陆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到 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E02号) 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 9 年 9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为: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李队长
电 话:1398807999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E02号
联系人:程高婕、吴红艳
电 话: 0873-6288599
2019年08月22日